[摘要] 网易房产讯 7月4日,住建部、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骗购骗贷、规避限购、炒卖房号、签订“阴阳合同”、分割出租等行为都在整治之列。
三、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印发专项治理通知,提出工作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省(自治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指导,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7月-10月)
1.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7月,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中介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结果。同时,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2.组织开展全面检查。8月,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依法接受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
3.省级主管部门组织检查。9月,根据各地检查情况,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所辖市县的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督导。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组成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3年11月)
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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