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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衡水12月拟出让土地8块 路北区域占第一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2-12-13 09:45

[摘要] 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显示,截止至2012年12月13日,衡水12月份新拍卖土地共8块,其中路北区域新拍得地块共5块,路北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明显,在市区房地产市场逐渐饱和的趋势下,路北区或称为衡水新的经济发展极。

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显示,截止至2012年12月13日,衡水12月份新拍卖土地共8块,其中路北区域新拍得地块共5块,路北房地产市场发展势头明显,在市区房地产市场逐渐饱和的趋势下,路北区或称为衡水新的经济发展极。

衡水国有土地出让公示

衡水国土资源局公示(图片来源:衡水国土资源局网站)

另4块拟拍卖土地如下:

(1)拟出让宗地编号为2010-21号地块,位于和平路北侧、榕花街东侧,面积18541.91平方米合27.81亩。

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不高于30%,土地使用年限拟定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依照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衡地规(2012)017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容积率小于等于3.9,(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住宅部分容积率必须大于1。)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8.5%,绿地率大于等于15%,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该宗地规划条件已经明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以现状为准。

(2)拟出让宗地编号为2012-8-3号地块,位于隆兴路北侧、前进街以西,面积52473.62平方米合78.71亩。

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不高于7%,土地使用年限拟定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依照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衡地规(2012)058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容积率小于等于2.81,(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住宅部分容积率必须大于1。)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高度地上小于等于90米、地下小于等于10米。该宗地规划条件已经明确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以现状为准。

(3)拟出让宗地编为2010-42号地块,位于中华大街东侧、惠民路以北,面积14600.24平方米合21.9亩。

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其中商业不高于6%,土地使用年限拟定为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该宗地属于衡地规(2012)044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当中一部分。依照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衡地规(2012)044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容积率小于等于2.8,(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住宅部分容积率必须大于1。)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地上小于等于90米、地下小于等于4米。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4)拟出让宗地编号为2012-20号地块,位于中华大街东侧、惠民路以北,面积562.03平方米合0.84亩。

规划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其中商业不高于6%,土地使用年限拟定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该宗地属于衡地规(2012)044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当中一部分。依照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衡地规(2012)044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当中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小于等于2.8,(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住宅部分容积率必须大于1。)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高度地上小于等于90米、地下小于等于4米。该宗地规划条件已经明确不再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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